2021年郴州市直属机关幼儿园人才招聘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调整
关于2021年郴州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的调整公告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的需要,对《2021年郴州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进行调整,将原公告中笔试调整到资格审查之前进行,现将有关要求补充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
根据郴州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入(返)郴考生的健康管理作如下提示:
(一)开考前21天内有国(境)外(澳门除外)旅居史、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湖南省健康码为红码)人员不参加考试。
(二)所有湖南省健康码或国务院行程卡为黄码(卡)人员不允许进入学校,健康码黄码人员不参加考试。开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入(返)郴考生(湖南省健康码显示黄码人员),应提前48小时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组)报告,按要求落实居家隔离和居家自我健康监测措施,黄码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转为绿码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入(返)郴考生,须填报疫情
防控承诺书,持湖南省健康码和国务院行程卡绿码、本人新冠疫苗接种情况、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体温正常的,可正常参加考试。
(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生考前14天内未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但两次体温异常(≥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需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后确定是否可以参考。
(五)考生及考务人员要严守防疫规定,做好个人防护。考前尽量不进入人群聚集场所、密闭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人群聚集或封闭性公共场所时均应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
如郴州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有新的防疫要求,则按新要求执行。在招聘的各环节,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履行防疫义务,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因个人原因受以上疫情防控措施影响不能如期进入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核酸检测
所有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都要在考前进行核酸检测,并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防疫工作的需要,所有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到达郴州后必须在指定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酸检测(免费),没有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不得领取准考证。
检测时间:8月23日(周一)上午8:00-10:00集中采样;
检测地点: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内科楼前坪文化石旁,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桔井路30号。
入院检测注意事项:
(一)入院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测量体温;
(二)出示已填写好的《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流行病学信息调查表》(见附件1);
(三)佩戴好口罩;
(四)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8月24日下午2:30—6:00;
地点: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内科住院楼前坪文化石旁;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湖南省健康码或国务院行程卡绿码(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医院提供检测结果)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按原公告执行。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25日(周三),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郴州市第六中学北校区。
3.每个考室设置25个座位,按照5行5列进行布置。
4.笔试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试须知》详见笔试准考证。考场将按笔试科目实行随机分配,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入场时,需提供湖南省健康码或国务院行程卡绿码(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新冠疫苗接种情况,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
5.笔试成绩公布。
8月下旬在郴州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4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人员持所需证件和所需材料的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导致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同意后提出书面意见,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同一岗位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4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后出现招聘计划空缺的,一律不再递补。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内容。
按原公告执行。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按原公告执行。
五、面试
(一)面试对象。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4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内容、面试形式、面试评分幅度、面试成绩公布等按原公告执行。
六、其它后续环节
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等环节的工作,仍按原公告执行。
七、政策咨询
郴州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李老师18673539608;谷老师13016111010;曾老师13973542915。
市教育局人事科:0735-2850375、0735-2850155
八、注意事项
(一)招聘各环节信息都会在郴州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郴州市教育局官网,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无法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招聘各环节需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考生进入考场、资格审查场所前需测量体温并查验考生电子健康码(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行程码(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新冠疫苗接种情况。
附件:
附件1: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流行病学信息调查表.doc
附件2: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郴州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8日